问题 | 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哪些内容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设立 |
解答 |
首先从公司法的角度去讲: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构成。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董事会是有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负责。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具体地讲,股东会的职权有: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公司法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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