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放弃父亲的继承权母亲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 一、子女放弃父亲的继承权母亲有吗? 子女放弃父亲的继承权母亲不一定有继承资格,是否可以继承,与是否有遗嘱、母亲是否是父亲的配偶有关。对于遗嘱不存在、或者遗嘱存在但无效等的情形,母亲与父亲已经离异,则没有继承权。 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按照法定继承时的遗产继承比例 《民法典》(.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酌情分得遗产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放弃遗产的继承权,是已经依据遗嘱、或者是法定继承获得了继承权的、拥有完全民事能力的继承人享有的一项权利。继承人采取书面的形式放弃继承之后,并不会影响到其他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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