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争孩子的抚养权起诉书怎么写?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为争孩子的抚养权起诉书怎么写?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可省略),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同上)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某某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给原告(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____判归原告所有); 四、被告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金____元给原告; 五、被告一次性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____元给原告。 事实和理由: 陈述结婚、子女出生的具体时间,写明诉讼请求的依据,要特别指出该法定离婚情形:被告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表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并详细列明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承担、探望方式的理由和依据,财产情况、分割理由及依据。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 月 日 二、子女抚养权归属怎么确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权是可以争取的,一般是需要由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好的就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解决,在写起诉状时就需要把起诉的事由,还有诉讼的理由上注明清楚,并提交相关的证件,只有确定好之后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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