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自书遗嘱房产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有自书遗嘱房产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死亡证明。 2、携带以下资料到房管局过户: 1)死亡证明。 2)自书遗嘱。 3)房产证 4)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 二、自书遗嘱的格式是怎样的? 遗嘱 立遗嘱人×××,男,××岁,××市人,现住××路××号。 本人在重病中立本遗嘱,对本人所有的财产,作如下处理: 坐落在××省××市××街××号的房产×栋×间遗留给妻子×××。 储蓄在××省××市××储蓄所的定期(或活期)存款×元遗留给女儿×××。 其余财产:××(财产名称)全部遗留给儿子×××。 本遗嘱委托×××(现住××省××市××街××号)执行。 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收执,一份交×××收执,一份由×××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三、有哪些立遗嘱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遗嘱见证人资格的限制性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不管有没有遗嘱,遗产房过户的流程都是一样的,区别就在于,没有遗嘱的话,就得法定继承人之间先把遗产房继承的这件事情协商好了,然后签一份遗产房分割协议,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提供遗产房分割协议,这样才能证明本人是遗产房的继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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