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要件有哪些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一、医疗事故侵权责任法规定侵权要件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已经失效,相关内容已被《民法典》所取代。构成要件包括: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无须完全具备上述要件,凡符合法律的特别规定即可成立。 侵权行为是一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因此侵权行为也可以称为一种侵害行为,这可以从词源学上得到一定程度的印证。 二、医疗事故侵权责任主体有哪些 医疗事故赔偿法律关系的赔偿义务主体包括以下几种: 1、国家医疗单位和私立医院所致的医疗事故,赔偿义务主体是医疗单位,即医院,而不是具体的经治医生,受害人不能以医院的经治医生为被告起诉,而应以医院为被告。 2、个体诊所的医生所致的医疗事故,由该个体诊所的业主即医生本人为赔偿义务主体。 3、如果是个体诊所的雇用人员致害,则由个体诊所的业主为赔偿义务主体。 三、规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1、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2、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责任或者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责任。 3、在不可抗力因素下发生事故、第三人、受害人故意实施或经过受害人同意、受害人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发生。 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生了对应的医疗事故,那么就要根据其对应的原因来分析对应的医疗机构是否需要承担对应的侵权责任,如果需要的话,那么就直接找对应的医疗机构来协商处理,如果医疗机构拒绝处理的话,那么就可以通过对应的法律途径来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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