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有实权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经营纠纷 |
解答 |
一、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有实权吗? 法人就是公司,公司作为组织机构,具体是由法人代表、董事、监事等高管行使相关管理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的定义】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成立的条件】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 【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二、法人和法人代表的区别有哪些? 第一,法人是一个组织,有民事权利和义务,而法定代表人法人在成立的时候报送政府备案的负责人,是唯一的,是直接代替法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人。 第二,法人不是自然人,法人是无生命的社会组织体,所以法人的实质其实是一定社会组织在法律上的人格化。而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但是享有法人的权利。 三、公司法人代表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由法律或法人的组织章程规定的。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3)法定代表人是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的自然人。法定代表人只能是自然人,且该自然人只有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和民事诉讼活动时才具有这种身份 四、哪些人不能做公司的法人代表?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有贪污贿赂罪、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因犯有其他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 (五)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六)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 (七)个人负债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的 (八)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 总的来说,法人跟法人代表是不一样的,在司法实践中,有些人习惯性的将公司的法人代表简称为法人,其实法人是组织,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在司法实践中,像挂名法人代表就没有实权,但是公司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话,法人代表会被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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