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是需要登记才生效的合同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法规 |
解答 |
一、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是需要登记才生效的合同吗? 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自签字或盖章后就生效,但不办理登记不能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二、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三、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 (2) 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 (3)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 (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 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 (5)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 (6)许可使用的形式; (7)许可 使用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8)许可使用商品的标识提供方式; (9)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 ; (10)违约责任。 四、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合同首尾部各方名称应为全称,并应与其在国家机关登记的名称相一致,做到首尾一致、证照与合同标注一致; (2)合同签章应由具备对外签署合同的主体签章,内部机构、项目部、公司内部人员不具有签署合同的主体资格;要加强对项目部印章及各种用印的管理,严格按照确定的权限审批用印。 (3)要注意审查拟签合同各份是否为同一文本,有无修改或添加,防止被掉包; (4)签署合同时应避免无空白未填项,如格式合同有不要需填写的应划“/”或标注“空白”字样; (5)如有修改,修改处,签约主体是单位的应由单位盖章、签约主体是个人的应该由其捺印; (6)个人签名原则上应当面签署,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7)合同如果是多页除署名处盖章外还应加盖骑缝章; (8)对合同签署人应审查其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并收存; (9)合同签署时间、签署地点应填写完整。 综上所述,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的备案登记虽然非常重要,但跟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的法律效力并无直接关系,只要签了商标使用权许可合同,没有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之前也不能随便毁约,如果毁约,必须要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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