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划拨工业用地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分类 | 征地拆迁-土地征收 |
解答 |
一、划拨工业用地转让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办事程序 由转让双方当事人提出书面申请—利用股受理审查是否符合转让条件—现场勘测—地价评估—填写转让申请审批表—利用股审核—报局批准—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二)转让土地报件 1、用地申请 2、土地使用证(原件) 3、原出让合同,批复文件(涉及招、拍、挂的提供成交确认书) 4、双方转让协议 5、如改变规划的提供规划部门意见 6、土地评估报告 7、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复印件、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不收费 (五)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3、《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 4、《国土资源部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 5、《河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管理规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7、《划拨用地目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管理规定》 划拨工业用地转让首先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出让金,实施转让行为的人持有国有土地的使用证。公民、单位在确定自己满足转土地使用权的条件之后,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转让的请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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