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后补技术合同备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
解答 |
一、后补技术合同备案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只要符合法定程序和要求,由于正当理由需要签订之后后补技术合同,这种情况在法律规定和要求下,也是可以的,实际合同运用过程中也经常会发生,但是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要求。 依据我国规定,技术合同是可补备案的,法律法规规定要登记的合同,要办理登记才会生效的,而法律并没有规定技术服务合同要备案,所以由当事人决定是否备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技术合同必须备案吗? 技术合同必须备案,签订技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都是需要备案的。具体流程是: (一) 卖方用户注册 买方凭真实、有效证件到登记机构注册或自行注册。首次申请认定登记的卖方,需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注册、上传法人证书、营业执照、企业信息表并选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进行申报。 (二) 网上申报登记 卖方根据技术合同内容,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技术合同登记业务系统,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后填“登记申请书”并提交,也可以有选择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登记。 (三) 报送合同文本 卖方按申报材料要求,将技术合同和其他附件材料报送选定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审核。注:设计专利技术合同的,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表处申请认定登记。 (四) 审核登记 登记员查阅卖方网上“登记申请书”并根据卖方送审合同文本材料进行审核、认定登记、盖章,出具认定登记证明。(由市级登记机构初审核盖章,并送审计科技部门审核盖章) (五) 卖方办理减免税 卖方凭核定后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到企业所在税务部门办理免税或退税手续(保税办理程序见手册) 综上所述,现在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签订技术合同后是可以补备案的,并且根据有关政策,大部分技术合同是不需要附加税的,因此作为合同类型的一种,签订技术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进行备案,享受登记优惠政策,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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