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伙殴打他人治安处理罚款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结伙殴打他人治安处理罚款吗? 结伙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标准是有罚款的,结伙殴打他人的的治安处罚标准是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结伙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决定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三、被他人结伙殴打民事赔偿争议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起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不服驳回起诉裁定,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3、起诉受理后 法院5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15日内进行答辩。 4、排期开庭 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提前3日进行公告。 6、开庭审理 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合议庭成员,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7、达成调解协议 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收后生效。当事人履行调解书内容或申请执行,向法院告诉庭提出再审申请。 未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同意判决的,当事人自动履行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或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不同意裁判的,裁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决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总的来说,对结伙殴打他人的治安处罚标准是有法可依的,事实上,绝大多数的违法案件,公安机关在进行治安处罚的时候,一般都是治安拘留并处罚款,可是治安拘留的时间包括罚款的标准都不是固定的,需要根据违法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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