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帮助他人偷越国境罪定罪人数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帮助他人偷越国境罪定罪人数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1、我国法律制度中没有帮助他人偷越国境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的,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根据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l)一次组织20~49人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3~4次的; (3) 造成被组织人重伤1~2人的; (4)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5)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6)违法所得人民币5~20万元的; (7)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3、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 (1)一次组织50人以上偷越国(边)境的; (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5次以上的; (3)造成被组织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 (4)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 (5)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定罪证据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的量刑原则有哪些? 1、量刑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判处的刑罚。 2、量刑既要考虑被告人所犯罪行的轻重,又要考虑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大小,做到罪责刑相适应,实现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目的。 3、量刑应当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确保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4、量刑要客观、全面把握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治安形势的变化,确保《刑法》任务的实现;对于同一地区同一时期,案情相近或相似的案件,所判处的刑罚应当基本均衡。 综上所述,在组织偷越国境案件中,定罪标准跟偷越国境的人数没有直接关系,但偷越国境的人数会影响到人民法院最终的量刑标准,比如一次性组织50人以上偷越国境的,法院有可能对犯罪嫌疑人判处无期徒刑,处罚金或者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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