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怎么处罚 |
分类 | 诉讼仲裁-治安管理 |
解答 |
一、三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怎么处罚? 三人共同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该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十七条 共同违反治安管理的,根据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在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处罚。 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按照其教唆、胁迫、诱骗的行为处罚。 二、违反治安管理从轻处罚的情节有哪些?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三、哪些人有违法行为可以不执行治安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四、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五、治安处罚决定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 (二)违法事实和证据; (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 (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 综上所述,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肯定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可是,共同违法就类似于共同犯罪,如果没有违法情节,也不能准确回答公安机关的处罚标准。比如当事人在违法案件中起到的是辅助作用,如果情节较轻,公安机关一般都会适当的从轻甚至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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