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程序是怎么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我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本法对此项权利也做了规定。从而以立法的形式原则性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充分发挥劳动者自身潜能,从而有利于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用人单位应支付的经济补偿有哪些? 1.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流程来,必须要提前的通知,同时还需要以书面的方式进行,只有确定双方没有任何的经济纠纷, 那么就可以办理离职手续,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可以多咨询一下,这样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