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
分类 | 公司经营-经营管理 |
解答 |
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 第八十一条 【公司章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设立方式; (四)公司股份总数、每股金额和注册资本; (五)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六)董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 (九)公司利润分配办法; (十)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十一)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十二)股东大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法人的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 第九十四条 【发起人的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编制公司章程是公司注册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步骤,公司的类型不同,公司章程当中的基本内容也有所差别,公司成立起来以后,像公司董事会的职责,股东会的职责等,都取决于公司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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