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罚拘役规定具体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刑罚拘役规定具体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拘役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我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所谓就近执行,是指由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县、市或市辖区的公安机关设置的拘役所执行。 三、刑事案件中主刑的种类有哪些?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四、刑事案件有哪些附加刑?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五、员工被判处拘役公司可以辞退吗? 可以,法律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法定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拘役属于刑事案件中的主刑之一,除了拘役之外,主刑还包括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另外刑事案件中除了主刑,人民法院还可以判处附加刑,常见的附加刑有剥夺政治权利、加处罚金等。拘役只适用于情节较轻的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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