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伤害民事诉讼费用是多少? |
分类 |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
解答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你只要求赔偿400元,诉讼费用5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其他费用450元),现在如果你撤诉,还得承担250元的诉讼费用,很不划算。要是你证据充分,能胜诉,对方一共要支出500元+法院判决的赔偿费用,如果造成人身损害是因为双方都有过错,那么诉讼费用和赔偿金额也以过错的主次来分担。撤诉的权利在你,你自己权衡。 从狭义来说,人身伤害民事诉讼费用主要是包括以上的几个方面的内容,费用也是根据上文介绍的来计算。但是,从广义上讲,人身伤害民事诉讼费用不仅包括以上的内容,还应包括聘请律师的代理费用,而律师的代理费用的计算跟地区,代理律师自身报价等多方面有关,不能统一定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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