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侵权责任承担有哪些方式? |
分类 | 损害赔偿-妇幼权益 |
解答 |
一、老年人侵权责任承担有哪些方式? 老年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二、侵权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吗? 侵权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民法典》明确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商标侵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有效期限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老年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是民事赔偿等相关的经济赔偿方式,同时如果被侵权了的话还可以要求对方进行精神损失赔偿的。如果是侵权商标的话,诉讼的时效一般是两年的有效期,过了有效期之后人民法院一般不会再进行受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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