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买卖 |
解答 |
一、房产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当事人申办房产公证时,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当地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并按公证员的要求提供与公证事项相关的证明材料。 二、房产公证需要多少钱? 1.证明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最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 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 (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 (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 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 4.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 5.证明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 6.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房产公证收取的费用是非常合理并且少的,按照房价而确定的。在公证时一定要带好所需要的所以文件。结束时要检查材料是否缺失,一定要妥善保管。公证的好处可以避免很多的风险,也有法律的支持。保障我们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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