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应该如何判定是集资诈骗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应该如何判定是集资诈骗罪?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构成集资诈骗罪: 1、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4、在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二、集资诈骗的行为有哪些?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三、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四、集资诈骗的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1、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2、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集资诈骗罪跟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有区别的,集资诈骗的行为非常多,比如没有将筹集的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活动,反而携带资金逃跑的,以虚假破产的形式逃避返还资金义务的,都涉嫌集资诈骗。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最严厉的处罚标准是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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