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留置期间逃跑是否构成脱逃罪,留置期间的期限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留置期间逃跑是否构成脱逃罪 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而监察留置对象只是被调查人员,不属于犯罪嫌疑人,所以留置期间逃跑,不会构成脱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六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留置期间的期限 1、普通时间。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2、延长时间。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3、延长须报上级批准。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设区的市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省级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国家监察委员会备案。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 监察机关发现采取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予以协助。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刑法》的规定,留置人员脱逃是否构成脱逃罪,要看被留置人员是否属于脱逃罪的犯罪对象。 而脱逃罪的犯罪对象是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所以留置人员不会构成脱逃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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