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可以公证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一、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可以公证吗 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可以公证,而《公证法》规定,对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进行公证的,申请人要准备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第二十七条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 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二、人身损害赔偿误工期怎么确定 1、受伤受害人的误工时间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伤者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虽然法律规定误工费一般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但实践中,有的法院按出院记录上记载的休息截止时间计算误工时间。 故误工时间的计算分两种: (1)受害人因伤住院并定残的,误工时间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定残日前一天。 (2)受害人因伤住院或在家休养但未定残的,误工时间根据病历本或住院小结中医嘱的休养时间为准,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计至休养终结之日。 2、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死亡受害人亲属误工时间一般从受害人死亡之日起计至尸体火化之日止。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人身损害赔偿协议可以公证,而《公证法》规定,对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进行公证的,申请人要准备相关材料,到所在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具体的规定如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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