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拘留了一定会通知家属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被拘留了一定会通知家属吗? 1、被拘留了一定会通知家属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2、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二、刑事拘留延长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拘留延长的条件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以及被拘留者是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等。只要满足其中的一个条件,就可以依法提出延长拘留期限的请求了。具体刑事拘留延长的条件需要区别对待: 1、拘留延长一至四日 在特殊情况下,经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在原有三日基础上延长一至四日。 在司法实践中的特殊情况一般指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案情复杂、证据材料的收集尚不足以提请批准逮捕的;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的鉴定结论尚未作出,影响确定案件性质的。 2、拘留延长三十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其中流窜作案是指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结伙作案是指两人以上共同作案。 公安机关可以出示拘留证之后,拘留特定的公民。根据规定,公安机关拘留公民之后,需要依法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但是通知的时间并不是固定的。通常来说,公民在被拘留之后,家属在二十四小时之后就会收到通知。也存在公安机关在二十四小时之后才通知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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