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财产根据股份划分吗 |
分类 | 公司经营-公司解散 |
解答 |
一、公司解散财产根据股份划分吗 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完债务后同,有财产剩余的,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程序】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的区别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 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 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不同。 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在公司无法自行清算时由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提请强制清算; 破产清算要严格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程序进行,具有很强的强制性。 3、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 解散清算可以由公司股东为清算人,在需要法院强制清算时才由法院依法指定清算组成员; 破产清算只能由法院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从法定人员范围中以法定程序和方法选任。 4、债权人的作用迥异。 在公司解散清算中,债权人的地位被动,清算程序由清算组掌握; 在破产清算中,债权人组成债权人会议,参与破产清算程序,决定公司清算中的有关重大事项,决定破产财产的分配处理方案等。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后,有剩余财产的,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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