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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副驾驶不系安全带现在会被扣分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违章
解答
律师解析: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副驾驶座的乘客若未系上安全带并不涉及到驾照扣分问题。
针对此种情形的相关处罚措施如下:
首先,倘若我们注意到车辆在常规道路上行驶时,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并未能正确佩戴安全带,通常情况下仅会给予适当的警告。
在获得交警同志纠正后,如果乘客能积极配合认真地系好安全带,则并无罚款之虞。
其次,在城市快速路或是高速公路这样的特殊路段行驶期间,乘客如未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此时将面临的惩罚,就不仅仅是警告那么简单了,而且可能会被处以5元以上至50元以下的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五十一条明确规定,驾驶员和乘客在行车过程中均需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
而在第八十九条的明文规定中,乘车者如果忽视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相关规定,将会面临警告甚至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罚款。
再进一步细述,对于没有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的机动车辆驾驶员,将会有一次性的记分为1分,同时还要支付高达200人民币的罚款。
最后,请再度强调,尽管对不系安全带的处罚力度并非特别严格,但我们仍然应充分认识到安全带所具有的实际价值以及它在车辆遭受颠簸或撞击时可为驾驶人和乘客提供的有效保护。
因此,在我们驾驶汽车的过程中,无论是司机还是乘客都务必时刻牢记要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带,确保自身的安全。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一)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倒车、掉头的;
(三)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四)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五)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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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