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了行政处罚还能执行吗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一、人死了行政处罚还能执行吗 人死了,行政处罚不用在执行。行政处罚就是行政机关(我们常说的政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处罚,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也可以规定其他的行政处罚。根据违反法律的严重程度,行政机关会作出不同的行政处罚。司法解释: 本法是对我国行政处罚法立法意图的规则。《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强制执行: (一)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无财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受人的; (三)执行标的灭失的; (四)据以执行的行政处理决定被撤销的; (五)其他需要终结执行的。 二、行政处罚的执行应当遵守哪些原则 1、当事人自觉履行原则; 2、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 3、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但是,依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除外。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加处罚款、拍卖查封或扣押的财物、划拨冻结的存款、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等措施。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行政处罚就是行政机关(我们常说的政府)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的处罚,由此可知人死了,行政处罚不用在执行,具体的规定如上。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