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拘留讯问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拘留讯问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多久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期限,自取保候审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期限: 自监视居住后的次日起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传唤的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传唤期限: 自传唤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2、对犯罪嫌疑人拘传的期限: 自拘传后次时起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3、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您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站的其他普法内容,或者也可以咨询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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