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哪些方面不能免责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劳动合同哪些方面不能免责 人身损害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不能免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免责条款效力】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这些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无效: 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从上面的内容来看,劳动合同哪些方面不能免责以及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首先关于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的内容不可以免责,如果约定了这些方面的免责条款,是无效的。 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想要咨询,可以到我们网站找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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