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法是什么?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订立
解答

一、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

民诉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合同法定履行地

民诉法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二十条: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法

关于“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概括地说是:有约定依约定,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确定,即争议的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综上,新民诉司法解释对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做了较大的改动,放弃了之前法定的一些容易产生纠纷的法定履行地的规定,诸如加工承揽合同等,与合同法对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式做到了一致,也规定了几种特殊合同的法定履行地。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合同履行地的确认的相关知识,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苏州律师。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7 8: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