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对笔迹鉴定不服咋办,笔迹鉴定程序有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司法鉴定 |
解答 |
一、当事人对笔迹鉴定不服咋办 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合理理由、证据申请重新鉴定。 把收集到和笔迹相关的材料证据送到上级鉴定部门。 重新鉴定的次数没有限制,只要当事人不服都可以提出。 为了保障鉴定结果客观公正,重新鉴定应当选择另外的机构进行。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二、笔迹鉴定程序有什么 笔迹鉴定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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