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竞业协议公司名称变更还有效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一、竞业协议公司名称变更还有效吗 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后,公司名称变更的,不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劳动者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二、员工泄密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违反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一般来讲,企业会和科技人员、行政管理人员、以及因业务上可能知悉技术秘密的人员或业务相关人员签订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员工,便负有保密义务,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企业会按月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但是员工如果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2、侵犯商业秘密,可能构成犯罪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员工如果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可能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企业的商业秘密的;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企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 要注意的是,员工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企业的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刑罚后果: (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名称变更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所以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生效后,公司名称变更的,不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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