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一般是多久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赔偿期限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其一,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其时长为三年。 这意味着从权利人能够知晓或者理应知晓自身权利受到损害,并且明确知晓义务人之时起,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当然,要是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话,那就得依照相关规定来。 另外,要是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到损害那一天起,超过了二十年,那么人民法院可就不会再提供保护咯。 不过,要是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是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来决定是否延长诉讼时效的。 其二,对于财产损失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三年,从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如果因为不可抗力或者其他一些障碍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那诉讼时效就会中止。 等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掉的那一天起,诉讼时效期间就会继续计算。 而且,诉讼时效还会因为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一旦中断开始,诉讼时效期间就会重新计算。 案情回顾: 小朱驾车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小李人身受伤且车辆受损。三年后小李才想起索赔人身损害赔偿,小朱以超诉讼时效抗辩。同时,小静在交通事故后财产受损,在诉讼时效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无法索赔,之后障碍消除,小胡却称时效已过。争议点在于诉讼时效的认定。 案情分析: 1、小李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明确义务人时起算,超三年且无特殊情况,小朱抗辩合理,法院可能不支持小李索赔请求。 2、小静财产损失赔偿诉讼时效也是三年,最后六个月因不可抗力时效中止,障碍消除后继续计算,小胡称时效已过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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