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案子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什么情况下案子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存在以下情形的,都会被退回补充侦查: (一)犯罪事实、情节不清楚,证据不够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不正确; (二)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侦查活动不合法。 二、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一定可以取保候审吗 案件被退回补充侦查也不一定可以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是: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疑问的话,可以咨询本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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