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侦查期退赃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公安侦查期退赃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赃款赃物随案件的移交同时移交给相关级别法院,由其判决处理; 第二,对于已经结案的案件对于赃款赃物通过相关部门将其上交国库; 第三,依法将这些赃款赃物退还给相关的受害人以及被害机构或单位。 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请托人财物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因自身或者与其受贿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不影响认定受贿罪。 ”一种是“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可简称为“及时退还”: 另一种是“为掩饰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可简称为“被动退还”。 “及时退还”,行为入主观上没有受贿的故意,客观上表现为及时退还或者上交,不存在犯罪故意,故不构成犯罪。 二、退赃、退赔量刑情节须考虑因素有什么 1、犯罪性质; 2、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 3、退赃、退赔的数额; 4.退赃、退赔的主动程度等情况。 退赃、退赔量刑情节从宽幅度比例: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查看本站其他内容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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