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赡养老人能否瓜分继承权,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一、赡养老人能否瓜分继承权 如果丧偶儿媳或者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老人的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赡养老人可以获得继承权,即如果丧偶儿媳或者女婿对公婆、岳父母尽到主要的赡养义务,将会成为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被赡养老人的财产,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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