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处理个人信息免责事由有哪些 |
分类 | 诉讼仲裁-司法文书 |
解答 |
一、民法典的处理个人信息免责事由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六条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二、侵权责任法归责原则有哪些 归责原则是关于侵权责任“归责”的基本规则,即行为人因为何种事由被要求承担责任。 归责原则构建了侵权类型,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类型。 归责原则对应着侵权责任的基本分类。 三种归责原则对应了各种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它们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过错责任、过错推定和严格责任对行为人所强加的责任是有区别的,就行为人来说,严格责任最重,过错推定次之,过错责任最轻。 对受害人的保护也不相同,从受害人的角度考虑,在责任的选择上应选择对其最为有利的责任。 按照规定在该自然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是属于免责范围,这样的行为是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还有其他方面的内容,法律上都是有规定的,希望大家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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