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公布日算优先权日吗?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一、专利公布日算优先权日吗? 专利公布日不算优先权日,专利申请日是属于优先权日。申请日是从专利申请文件递交到专利行政部门之日算起。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优先权日视为申请日。 优先权日是对应于专利(或实用新型)申请过程中的要求优先权的日期。优先权分为外国优先权和本国优先权两种类型。 外国优先权指专利申请人就一项发明在一个缔约国提出申请专利后,在规定时间内又向其他缔约国提出申请时,申请人有权要求以第一次提出的日期作为后一个提出申请的申请日期的权利。提出这一申请的日期要求,称为优先权日。 二、专利权的权利包括哪些? (一)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二)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三)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未按规定交纳年费的,可能导致专利权终止。 此外,职务发明创造专利的单位,在授予专利权后,应当按照规定对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奖励;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应按规定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发给合理的报酬。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需专利权是有优先权日的,这是属于法律当中所作出的一种明确的规定,而优先权日在进行确定的时候,应当是按照申请是来进行确定的。这一点也是非常的明确的,如果是通过邮寄方式寄出申请的话,那么就从邮寄的这一天开始计算,申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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