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民法典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 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怎么处理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共同债务,其实就是几方应当共同负担的债务,非特殊情况下,谁也不能逃避。 这也是法律公平正义的体现,如果大家有关于共同债务方面的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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