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民事责任能力人的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 一、无民事责任能力人的范围是什么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构成要件 1、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条文 《民法典》(起施行)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律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其主体资格的限制,无法承担民事责任,但并不意味着他们造成的损害便可不了了之。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需要注意的是: 1、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与子女生活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2、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明确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监护人不明确的,法律规定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3、对于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由于监督责任已转移到幼儿园、学校、医院,如果这些单位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通过上文的讲解,我们知道无民事责任能力人其实就是指年龄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或者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而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话,那么此时也是不承担相应责任的,而是尤其法定监护人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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