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查封法律依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解除查封法律依据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且对该财产又无法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 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二、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有哪些 第一,查询、冻结、划拨存款。 第二,扣留、提取收入。 第三,查封、扣押财产。 第四,拍卖、变卖财产。 第五,搜查。 第六,强制交付。 第七,强制迁退。 第八,强制完成行为。 第九,强制管理被执行人财产。 第十,法院有权主持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我们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运用法律知识或者是相关专业人员的帮助来解决,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上述的文章内容中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疑问的话,可以查看本网站的其他法律知识内容,也可以咨询本站律师为您解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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