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债务重组停牌多久,重整计划由谁执行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债务重组停牌多久 我国民法典对债务重组停牌多久没有规定,但如果需要债务重整的,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二、重整计划由谁执行 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债务人负责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 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 债务重组停牌多久并未在民法典中予以明确,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法院裁决需要进行重整的公司,需要在6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并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债务重整。 如果您需要更多法律方面的帮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