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可以仲裁吗 |
分类 | 建设工程纠纷-工程款纠纷 |
解答 |
一、发包方拖欠工程款可以仲裁吗? 发包方拖欠工程款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仲裁: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二、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仲裁申请书应载明哪些内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三、发包方拖欠工程款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四、拖欠工程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哪些?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五、拖欠工程款委托律师处理的费用是多少? 1、耗费的工作时间; 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能力; 4、委托人的承受能力和所在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5、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6、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7、办理案件所需的其他必要成本支出。 六、拖欠工程款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有哪些?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生效的法律文书是法院据以强制执行的依据,是权利人能够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如果一个法律文书还尚未生效,则不具有既判力。因此,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是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执行案件的申请主体是申请执行人,任何案件都要求主体适格,执行案件也不例外。申请执行人必须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否则,就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资格。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申请强制执行也有相应的期限限制,申请执行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向法院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应当自义务人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出申请。适用特殊期限的,应当按照相应的法律规定期限申请执行,如公民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决定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时限为一年。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法律文书生效后,文书中确定的义务人已经在义务履行期内履行了相应义务,则生效法律文书已经履行完结,就不存在申请执行一说。只有当义务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才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有可执行的事项,也就是说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中必须包含给付内容。如果该生效法律文书只是确定某一法律关系,则其不具有给付内容,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除此之外,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也应当是明确具体的,否则将无法进入执行程序。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综上所述,在工程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签订了仲裁协议的情况下,因为拖欠工程款发生的纠纷才能申请仲裁,不符合申请仲裁的法定条件,且双方也无法协商处理的,承包商可以在法定诉讼时效内,通过司法途径处理,无正当理由拖欠工程款的,还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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