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孕妇怎么解决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发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怀孕的,可取保候审。
2、对于符合逮捕条件,但是怀孕妇女,可以对其采取监视居住的措施。 3、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对于在执行死刑时发现怀孕的罪犯,应立即停止执行。 5、如果其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则可以适用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如果不适用缓刑的,那么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孕妇也可以监外执行。 6、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对孕期嫌疑人取保候审有前提,即“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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