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青岛办离婚请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青岛办离婚请律师费用大概是多少? 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离婚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5000元。有财产纠纷的,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以与律师确定。 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标准: 若无财产纠纷,法院会收300左右诉讼费。 若有财产,超过20万以上的财产部分按0.5%收取。 诉讼费可以由败诉方支付或最后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离婚律师费用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2、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 ×4% 10元; 3、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4、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5、20万元至 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6、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7、100万元以上的,按0.5 征收,即标的×0.5% 10010元。 三、怎么缴纳离婚诉讼费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一般情况下,诉讼费都是由原告预缴,最后由败诉方承担的,但是如果原告起诉离婚后又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会全部退还诉讼费,而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不同地区收取律师费的标准是不一样的,且不同等级的律师收取律师费的价格也是不一样的,而且若是夫妻双方离婚涉及孩子的抚养权的争夺,以及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等问题,那就有可能按照最后案件涉及的百分比来进行收取律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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