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申请权是否可以作为出资?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一、专利申请权是否可以作为出资? 专利申请权一般是不能直接出资的。 《公司法》 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专利权出资的认定方式为:"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专利使用权作为专利权的一部分,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虽然专利使用权价值低于知识产权所有权的价值,在没有法律明确禁止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出资设立公司。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二、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区别在哪? 专利权和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几点: 1、两者权利的所有者通常情况下都是发明人(专利权有的时候也不一定就是发明人),另外两者转让的客体是一项权利。 2、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的本质区别主要在于: (1)专利权转让中订立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标的则是专利申请权; (2)专利权转让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后,转让人为专利权人,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则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前,转让人为专利申请人。 如果是想要把专利权用作出资,那么只能够出资的是专利权的实权,而不是专利权的申请权,除了用专利权的实权出资之外,最常见的出资方式还是用货币出资,或者是用其他的土地使用权等等,但是这些能够出资的主要是能够计算成实际的财产,但是专利的申请权不能够计算成实际的财产,所以不能够出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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