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般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一般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 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 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怎么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正确区分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主要应把握本罪与一般徇私低价处理国有资产行为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是否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如果行为人低价处理国有资产的行为未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即不能以本罪定罪处罚。 (二)本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1、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徇私舞弊、低价变卖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而职务侵占罪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2、主体不同。本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而职务侵占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3、主观目的不同。本罪的目的是为了徇私情或私利,而职务侵占罪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单位财产。 4、客体有所不同。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公司、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本单位所有的财产。 对于徇私舞弊低价折股罪在认定的时候需要区分和一般徇私低价处理国有资产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是否导致国家利益遭受到了重大的损失。而与职务侵占罪,不管是在客观方面还是主体上,都是不同的。在量刑上最高是处以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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