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协议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协议离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持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 2、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婚姻登记机关查验材料,并让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4、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协议什么时候生效 离婚协议书在夫妻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故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时成立。然而,成立并不意味着协议生效。这是因为,协议内容以夫妻解除婚姻关系为前提。双方如果还没有解除婚姻关系,那么要执行协议就相当于抽空了其存在的基础。 当事人离婚应到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进行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是其中需要携带的文书材料。因此,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机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了相关的离婚登记手续后才能正式生效,而非签字后生效。 三、协议离婚后可不可以反悔 协议离婚后在符合法律规定下可以反悔。 如果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的,那么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可以反悔重新协商;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反悔后请求重新分割的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协议离婚需要携带离婚协议书,去民政机构办手续,不能协议离婚的,还可以去法院诉讼离婚,需要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书,订立离婚协议之后可以反悔,离婚后发现对方故意隐瞒、转移婚内共同财产,伪造共同债务侵吞另一方的财产,可以请求重新分割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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