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离婚财产股票怎么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民法典中离婚财产股票怎么分割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股票是双方共同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分割。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二条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时,股票作为夫妻共同的财产,由夫妻双方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而法院一般会按市价进行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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