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的分别侵权承担按份责任有哪些 |
分类 | 诉讼仲裁-司法文书 |
解答 |
一、民法典的分别侵权承担按份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二、民事侵权责任的种类有什么 1、一般侵权行为: 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2、侵害财产权行为: 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 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单独侵权行为: 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 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积极侵权行为: 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 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按照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的情况下,这样的话作为行为人是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的,对于民事侵权行为是有分为几个方面的,希望大家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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