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一、民法典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判定 成年人不能辩认自己行为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二十二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具备完全行为能力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当满足下列两个条件: 1、18周岁以上。 我国《民法典》规定,18周岁是我国自然人成年的界限。 对于16周岁以上而不满18周岁,但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法律将之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精神状况健康正常。 公民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生活共同规则,理智地实施民事行为。 患有精神病而不能理智地从事行为的人,即使18周岁以上,也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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