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楼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征地拆迁-房屋拆迁 |
解答 |
一、楼房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1、楼房被拆迁,被拆迁方可能会获得几十万元的补偿金,具体的补偿数额结合以下规定确定: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二、被拆迁的房子有贷款怎么办? 1、被拆迁的房子有贷款,被拆迁方在拿到拆迁补偿款之后,需要先偿还银行的贷款。 房子被强拆但是有贷款的话,要分情况讨论。一方面是和银行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业主从银行拿到了贷款,同时也就将房屋抵押给了银行。如果因为房屋被拆迁出现抵押物消失的情况,那么银行的抵押权就会消失。但是银行具有优先受偿权。也就是说,业主拿到拆迁补偿款后,应当首先偿还银行贷款。 2、拆迁方在清理了银行的债务并与业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后,才能获得拆迁房屋的权力。 所以,对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业主,拆迁方应当主动帮助其偿还银行贷款;对选择产权置换的业主,拆迁方应协助其将原先抵押给银行的房屋转换成安置房,再重新签订一份贷款协议。 3、被拆迁人可以自行选择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在市政府确定的回迁安置区域内,根据拟建房屋套型和面积选择回迁安置用房。选房顺序按照被征收人取得的搬迁验收号和签订补偿协议的结算号相加除以2的结果确定。如果顺序相同,以搬迁验收号为准,并根据所选房屋套型,采用划片和单元立体切块的方式选房。 三、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办? 1、在规定的期限内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由相关国家部门作出补偿决定。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市政府审核后,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依法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2、被征收人不明确包括以下情形: (1)产权不明; (2)产权人下落不明; (3)产权人死亡,无继承人继承,或继承人不明确;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市政府应当直接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不再轮候。 被征收人既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也符合享受最低面积补偿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征求被征收人意见,由被征收人选择住房保障或者享受最低面积补偿。 不管拆迁的是楼房,还是其他类型的房屋,被拆迁方通常都可以获得一定数额的拆迁补偿金,但一旦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那么通常则无法获得补偿。如果对楼房的拆迁补偿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的疑问,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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